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2-03-09查看次数:54沪府发〔2012〕1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上海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卫生部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十一五”上海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回顾(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基本完成“十一五”期间,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发达。对照《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本市“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医学科技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发展指标已基本实现(见表1)。表1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指标实现情况指标属性 指标名称 统计口径 类型 “十一五”目标值 2010年指标值 社会性指标 户籍人口 预期性 ≥80岁 户籍人口 预期性 ≤5‰ ‰ 户籍人口 预期性 ≤7‰ ‰ 人口 预期性 ≤10/10万 - 预期性 ≥95% % - 预期性 ≥90% % 工作性指标 - 约束性 户籍人口≥98%外来人口≥85% %% 户籍人口 约束性 ≥95% % -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户籍人口 约束性 ≥95% % 常住人口 约束性 ≥40元 46元 常住人口 约束性 ≥ 急救对象 约束性 城区8-10分钟郊区10-15分钟 城区12-13分钟郊区12-15分钟 - 约束性 ≤10天 - 约束性 门诊≥85%住院≥50% 门诊≥85%①住院50% 常住人口 预期性 5 常住人口 预期性 2- - 预期性 ≥50% % 常住人口 预期性 ≥3 - 预期性 ≥40% % - 预期性 ≥50% % - 预期性 ≥60% 74% ①此处为2008年统计数据,自2009年起不再统计该数据。(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在兼顾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强调内涵建设。,市级层面实施了25个大项目、71个子项目,区县层面实施了100余个项目。建设了11个公共卫生重点学科,选拔和培养了30名优秀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优秀青年人才。建立了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6个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新增8个专科急救中心、24个医疗急救分站、120辆救护车,完成108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针对老人、儿童、妇女、农村居民、患病贫困人群等弱势群体实施了10项公益实事项目。贯彻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结合本市实际,扩展服务内容,形成本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念得到初步体现。加强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成功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实施《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年-2015年)》,社区慢性病病人管理规模不断扩大,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格局初步形成。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之一,6所区县精神卫生机构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全市每年职业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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