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两方合力,动态计分”考核方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之一,属于必修课程。为了获得教学教育的实效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申报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效性的研究——两方合力,动态计分,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研究”的课题,获得省教育厅批准为重点赞助项目。该课题的核心是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核方式,在课堂授课帮助学生提高道德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延扩课堂教学的时空,将课程的基本理论作为规范要求融入学生行为实践,通过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将行为与理论学习成绩挂钩,利用学校的和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资源,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确立道德信念,规范道德行为,通过在校三年时间的系统学习和强化训练,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将来步入社会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打下牢固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基础。“两方合力,动态计分”考核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第一学期为思想道德修养内容,第二学期为法律知识内容。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为新生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传授理论知识。三、系辅导员、德育导师根据学院各种规章制度,对新生具体实施思想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行为要求。四、改革课程考核方式。该方法为本改革方案的核心部分,采用“综合评定与违纪扣减”方法,实施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两个成绩记分考核方式,即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各占50分。五、成绩计算公式:第一学年理论考试成绩(两个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50%+三个学年的实践成绩平均分×50%。六、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计分方法(一)理论成绩计分方法:理论成绩分为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两大部分,平时成绩方式为书面作业、口头作业、个人完成或者小组完成等形式,占理论成绩的30%;期末考试为开卷或者闭卷,占理论成绩的70%。理论成绩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任课教师判给。(二)实践成绩记分方法:“综合评定分”(20分)+基本分(30分);1、综合评定分计分方法:每学期开学对学生上个学期的思想道德行为进行综合评定,采取“3+3+4”方式,即:班级同学评议占30%(6分)+德育导师评议占30%(6分)+辅导员评议占40%(8分);2、基本分计分方法:如果学生在行为实践中因为道德修养不到位而违纪被处理或者处分,将根据被处理和被处分的程度在该学年的实践分中给予扣分,即,被系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被院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被警告一次扣10分,被严重警告一次扣15分,被记过一次扣20分,被留校察看扣25分,被开除学籍扣30分。达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同时不及格。3、成绩的评定时间(1)本课程开设一学年。理论成绩分别于第一、二学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评定,在学院教学系统登记分数;毕业学期将取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分为该课程理论分,占50%,为了便于查阅,登记成绩用百分制。(2)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并公布,让学生每学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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