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记录公众社会保障信息的载体,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等。从2010年1月1日起,天津市开始全面换发社保卡的普及,现就群众疑问较多的热点问题走访了部分社保中心和之卡中心等单位,在这里为大家一一作答。?外观上的区别:原有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卡片正面为大树背景图案,印有持卡人身份证号码,背面为持卡人姓名和医保卡号码。而社保卡的大小与第二代身份证相当,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限期限等。除了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外,银行标志、服务银行的标志、服务银行电话等信息也被印刷在社保卡上。功能上的区别:天津市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而原有的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而社保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看病就医,还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在办理社保卡后不需再办理医疗保险证和医保卡,看病就医时只需出示社保卡即可。?天津市从2009年4月1日起停止办理医疗保险证。但是如果您持有的是医保卡,那么在看病就医的时候同时还需要出示医疗保险证。?2009年4月1日后,有关部门已经停止受理医保卡的申请,已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但已领取医保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的,应申请办理社保卡,原制发的医保卡再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原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办理社保卡后,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相同,系统自动将医保卡资金转入社保卡内,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不同,在领取社保卡后需到原医保卡发放单位,即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在确定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后,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清户。?按照天津市社保卡制发工作总体安排,2010年受理社保卡申领的范围为:参加天津市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中未领取医保卡的人员,损坏、丢失医保卡或社保卡的人员。?申领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申领时需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年满十六周岁的天津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城乡其他居民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员申领成年人卡(蓝卡)。成年人卡为集成电路和磁条复合卡。未满十六周岁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员申领未成年人卡(绿卡)。未成年人卡为单一磁条卡且不加印头像。社保卡一般由本人申领。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社保卡的,需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两者关系证明等到所属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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