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信社驻厂(公司)信贷员工作职责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尽职管理暂行办法》、《X农村信用社员工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X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实际,特制定驻厂(公司)信贷员工作职责。一、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资金,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自觉遵守信贷规章制度,坚持信贷原则,按政策办事,抵制以贷谋私等不正之风。2、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信贷人员通过对借款单位(人)贷款项目调查后,应形成完整、真实的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明确的贷款意见或建议,负调查的事实性责任。3、规范贷款手续,严把贷时审查关。信贷人员对有关贷款手续,要认真审查,确保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4加强监督,做好贷后跟踪检查工作。信贷人员对业经批准发放的贷款,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专款专用,按期收回贷款。5、建立健全信贷档案。信贷员应按照信贷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信贷档案。工作岗位变动,应接受县联社稽核监察部离任审计,在信用社(贷款中心)主任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确认已发放的贷款质量,记录在案。6、履行驻厂职责。信贷员应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驻厂(公司)办公,关注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财务活动状况以及贷款的使用情况等,深入实际查明原因。㈠贷款季度利息未能按季缴纳,挂息时间超一个月以上未归还的;㈡未能说明其他客观原因,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以上未归还的;㈢由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等原因,使企业经营状况出现异常的;㈣其它特定情况下需要驻厂(公司)的。二、贷款失误责任划分及认定造成贷款失误原因大体可分为信贷员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1、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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