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电子商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电子商务中心规范建设和运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睢县电子商务中心实行B2B 与B2C双网运行模式,为每个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专业的网站建设、商品定位、产品摄影、美工策划、网络推广、人才培训、物流支撑、产品展示等综合性服务,力求开辟一条与入驻企业“经营共同管理、利益共同分享”的商业运作模式,打造睢县网购产业集聚区和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带动睢县特色工业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打造一个综合性电子互动服务平台,发挥优秀电商企业示范效应,引领睢县电子商务新趋势,建立健全睢县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形成睢县产业政策完善、配套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电子商务中心的运行由睢县商务局负责。第四条电子商务中心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睢县电子商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第五条 电子商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责:1、统筹规划和落实电子商务中心的建设及管理工作;2、编制电子商务中心的建设及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3、负责受理入驻企业提出的申请,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电子商务中心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负责办理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中心的手续;5、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创业辅导、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7、策划、组织电子商务竞赛与电子商务沙龙活动;8、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违规行为;第三章 入驻条件及申请程序第六条 申请入驻电子商务中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为电子商务贸易企业和总部企业、个人创业三类。电子商务贸易企业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总部企业是睢县企业在电子商务中心以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展示和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人创业主要包括淘宝、微店、特色服务等个人创业项目。第七条 贸易项目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电子商务中心鼓励科技类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第八条 项目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签订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电子商务中心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第九条 申请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电子商务企业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2、企业必须按时注册,自觉遵守电子商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3、企业负责人无违纪违法行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电子商务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办公室:《睢县电子商务中心入驻申请表》、在睢县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 2、项目受理:中心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4、签署协议:电子商务企业与创业中心办理签署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正式入驻电子商务中心开展业务活动。 第十一条 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办公条件; 2、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协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国家优惠政策; 4、协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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