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项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项类别行政许可法定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法律职业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1)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在申请执业核准前从事过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和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及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2)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3)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品行良好。申报材料申请人应提交资料: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登记表》;、律师资格证、公证员资格证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其中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审批办结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内(不含制证时间)办理机关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受理地址莆田市政府对面莆田市政南广场D楼办理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黄国春、陈敏、王洪辉、郑慧嫔联系电话0594-2650563,2630305监督电话0594-2658556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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