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深圳市创俊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H–AQ-10-03版本/修订号A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5月16日页码1/、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每年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护计划、外部安全培训等安全资金预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及批准各项安全投入,并为安全投入不足负责。财务部主管:确认各项安全投入资金能及时到位。各部门主管:确保各项安全投入的实施及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安全投入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计划应送安全生产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安全管理部门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生产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编制朱燕审核批准编制日期2011年5月13日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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