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监督检查传染病报告情况。 、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情况与各科室经济指标挂钩,分别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 (1)甲类传染病漏报一例扣20分,迟报一例扣10分。(2)乙传染病漏报一例扣10分,迟报一例扣5分。(3)AFP、肺TB漏报一例扣10分,性病漏报扣5分,AFP迟报一例扣5分。(4)传染病未及时转诊,造成传染暴发流行,情节严重者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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