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辽教科规办字[2017]1号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就我省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严格依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各高校须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控制申报数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二、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者,须提交《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者,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以及其电子文本。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按所属系统分别报送至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或各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审核盖章后的《投标书》与材料汇总表、《申请书》与论证活页、课题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统一报送我办,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我办电子邮箱:86903499@,请注明“2017年国规课题申报”及报送单位名称。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请登陆辽宁教育科研网(下载。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603房间)。联系人:张德诚、孙照辉(电话:024—86896402)、苗青(电话:024—86903499)。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附件3:《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附件4:《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附件7:《2017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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