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闲林街道灵项溪河道整治工程监理(项目编号:闲林建设工程2015-040)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备案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十一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 1第一章工程综合说明 4第二章投标须知 、密封、标记和签署 12第三章评标办法 13第四章合同文件 1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2封面(格式) 22投标函前页 23明确费率后的随机抽签法监理投标函 24承诺书 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6授权委托书 27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28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29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名称说明与要求1招标工程名称余杭区闲林街道灵项溪河道整治工程监理2合同名称余杭区闲林街道灵项溪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合同3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地址:闲林街道联系人:刘楼华电话:88687276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九州大厦701室联系人:余日明电话:0571-892655525工程建设地点余杭区闲林街道6招标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5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0万元7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8招标范围余杭区闲林街道灵项溪河道整治工程监理9监理服务期监理总服务期240日历天+保修期10投标人资格⑴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专业:水工建筑),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到位率不低于85%,每月不少于25日历天。(提供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水工建筑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位率承诺详见《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⑶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⑷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2监理业绩要求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13招标答疑投标人经自行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传真号88686607。14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5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结账时间:2015年11月17日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35325836092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闲林支行;或直接持有效期内的转账支票参与投标。如有疑问致电88686258潘。1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7投标截止收件人: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闲林街道办事处2号楼4楼开标室时间:2015年11月18日14时00分18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19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格的10%20评标办法明确费率后的随机抽签法注:①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②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工程概算总投资1565万元,:政府投资100%,: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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