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府办函〔2012〕84号关于聘任云浮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府办〔2011〕43号)和《关于推荐云浮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人选的通知》(云房金管〔2012〕1号)等规定,为健全决策机构,加强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云浮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委员。一、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代表(9人)肖向荣(副市长)潘建成(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文成(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江卓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洁洲(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市审计局副局长)伍辉(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耀强(云浮银监分局副局长)林文前(市法制局副局长,专家代表)二、工会及职工代表(8人)孙仲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工委副主任)温景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组长)陈桂初(市教育局副局长)谭树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灿均(市政协经济委主任)张连珍(市总工会副主席)冯杰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莫桂荣(市工商局副调研员)三、单位代表(8人)陈树章(云城区副区长)郭伟旋(罗定市副市长)陈就庆(新兴县常务副县长)吴越(郁南县副县长)伦佩珍(云安县副县长)羊红进(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成英伟(云硫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文锋(云浮发电厂综合部部长)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肖向荣同志兼管委会主任委员,潘建成、江卓君、刘洁洲三位同志兼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主题词:住房公积金通知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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