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法哲学原理》中阐述国家问题的部分作了分析和批判。1843年在德国莱茵省的克罗茨纳赫完稿,故又称《克罗茨纳赫手稿》.简介原稿共39张,没有标题,标题是1927年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所加。马克思通过参加现实斗争,系统研究欧美一些国家的历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动摇了对黑格尔哲学的信仰,开始了对它的批判。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把被他颠倒了的逻辑观念和现实事物的关系颠倒过来,指出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批判黑格尔把市民社会从属于政治国家的观点,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著名结论;批判了黑格尔主张君主、官僚决定国家制度的英雄史观,阐明了人民创造国家的思想;批判了黑格尔在国家发展问题上否认有质变的缓慢进化论,提出必须经过真正的革命来建立新国家的观点。这部著作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转折。此后,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深入解剖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研究,最终创立了唯物史观。五个方面的内容一、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在市民社会、国家和法的关系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提出市民社会决定法的论断。黑格尔认为,国家是宇宙精神的表现,是决定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创造性因素。由此出发,他把家庭和市民社会归属于国家的概念领域。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伦理观念发展的三个阶段。其中,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和狭窄的普遍性的领域”,市民社会是“特殊的领域”,国家是“普通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国家是“客观精神”发展的顶点和最高体现,因而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所以,国家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决定力量,家庭和市民社会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它们是从属于国家的,它们的存在是以国家的存在为转移的。马克思针对黑格尔上述有关国家、市民社会和家庭关系的分析指出,黑格尔的这些观点是“集法哲学和黑格尔全部哲学的神主义之大成。”因此,解决这个问题也是马克思整个批判过程的核心所在。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观点完全颠倒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把国家这种上层建筑当作整个人类社会的基础,而把社会的经济关系当作派生的东西。用马克思的原话讲是“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规定其他东西的东西变成了它的产品的产品”。在黑格尔那里,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而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法学观,明确作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结论。他指出,在黑格尔那里“国家是从家庭和市民社会中无意识地偶然地产生出来的。家庭和市民社会仿佛是黑暗的天然基础,从这一基础燃起国家的火炬。”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夏正的活动者。黑格尔的思辩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了。马克思把这种头足倒置的观点称之为“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马克思还指出,国家不可能超越家庭和市民社会这两个领域。“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构成部分,是意志所具有的现实的精神实在性,它们是国家存在的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国家和法如果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要获得国家和法历史发展的钥匙,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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