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马市市场考
■《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余同元
本文对明代长城地带50余处“马市”市场的设置、分布与市易情况作了考证性研究,认为具备市规市法和市易功能的明代马市市场近70个,其中可详考的50余个;这些市场的兴盛使明代农、牧民族之间的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使长城文化带发展成为“交换型”文化带,从而推动了长城文化带发挥地带过渡功能,大大促进了长城两边农、牧经济和文化的二元一体化。
作者余同元,1962年生,烟台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地址:烟台市,邮编264025。
明代长城沿线“九边”地区的民族贸易通称为马市。马市的发展以隆庆和议(1571)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分别于永乐年间(1403—1424)、正统年间(1436—1449)和嘉靖年间(1522—1566)开放市场,以官办的朝贡贸易为主;后一时期马市性质发生变化,由朝贡贸易发展为自由贸易,官市过渡到民市,在更大规模的民族贸易市场上,民间自相往来、有无互通的贸易占居主导地位。因马市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马市市场的名称也形形色色,或称“关市”、“通市”、“互市”,或称“大市”、“月市”、“小市”,或称“官市”、“私市”、“民市”,或称“马市”、“茶市”、“木市”等等。1这些称呼包括了各个时期各个地区不同类型的马市市场。这些市场到底有多少,它们是怎样开设的,又是如何分布的,以及它们各自的贸易对象和贸易内容、贸易特点等问题,都是需要一一澄清的大问题。
万历十五年(1587)申时行所修《明会典》记载,隆庆五年(1571)后,除辽东等地原有马市市场外,长城沿线九边各镇又开市11处。其中,“在大同者三,曰得胜口,曰新平,曰守口;在宣府者一,曰张家口;在山西者一,曰水泉营;在延绥者一,曰红山寺堡;在宁夏者三,曰清水营,曰中卫,曰平虏卫;在甘肃者二,曰洪水扁都口,曰高沟寨。”2这些记录只限于万历十五年(1587)前定期定额的大市,有关各边镇众多类型的小市、民市市场以及万历十五年(1587)以后新设置的各类互市市场都没有记载。至近现代,日本学者和田清的《东亚史研究·蒙古篇》、3台湾学者札奇斯钦的《明代的马市》,4及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的《明代宣大山西三镇马市考》5等论著都对明代马市市场的设置情况作了专门的考证和研究,取得了不少令人信服的成果。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近年来又出现了明代马市市场16处6、20处7和40处8等不同说法。本文试图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长城沿线九边地区的马市市场的设置情况作进一步的考察,借以就教于专家同仁。
一、东三边辽东、蓟镇马市市场考
东三边马市市场主要是汉人与蒙古兀良哈三卫及女真各部互市贸易的场所,大部分设在辽东。明中后期,蒙古土蛮部兴盛,控制兀良哈三卫及女真各部,于蓟、辽边外游牧,常引兵入海、盖、开原,“意中独恋恋贡市事,二十余年乃卒不可得。”9何以土蛮部请市不成?原因之一是土蛮部要求在蓟镇开市,地近京师,为安全计,明廷不允。万历初年,土蛮部兵陈塞上,请于蓟、辽“比宣大开市”,其后连年出没,“复志在蓟门”。明廷派名将戚继光、方逢时、梁梦龙等重兵固垒强拒之。原因之二是辽东已开设了与女真及兀良哈三卫的马市市场,土蛮部可以籍之获得所需物资。土蛮部直接与明贸易不成,间接地通过兀良哈三卫及女真各部实现了入塞互市。这样,东三边的民族贸易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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