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按月领取本市养老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种医疗保险分别覆盖不同人群,在具体的的筹资标准上也有不同。2008年7月1日开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一”,包括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东莞市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二险合一,在不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情况下,只要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不受参保人户籍限制。(以下统称“年度”)。特定门诊普通门(急),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大病医保、特定门诊及社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职工,可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医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实施大病医保后,我市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可达50万元。,还打破了金卡和银卡分割的局面,金卡参保人也可享受社区门诊报销待遇。,由原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两年调整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十二个月,第十三个起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剖腹产3500元,正常分娩2000元。参保人待遇标准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住院及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生育医疗费用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元/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元/年)满2个月不足6个月1万10万按比例支付,不设限额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满6个月不足12个月2万15万满12个月不足24个月5万20万满24个月不足36个月10万25万满36个月以上20万30万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待遇标准市内外起付标准医院等级市内医院市外医院市外急诊三级1300元2000元参照市内二级医院标准:800元二级800元1500元一级500元1000元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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