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著作权法律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解决第四节案例分析卑罩洞胖铲菜商或汹知腥卜峻得惧佃瀑斜塔么扫粗温邑篮敌露溶翅赴潮噶著作权8著作权8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一、侵犯著作权的概念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依据,擅自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侵害的对象是在保护期限内的作品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薪鹰涩鹅垫洛恍谩涤蜘擒焕妆场暇低议嗡骂栈纯惧萧截反庇脯捅霸蔡卑鳖著作权8著作权8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类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直接侵权(一)直接侵权行为构成要件1、所侵害的标的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2、受害人须有著作权3、受害人需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4、被告无法以“合理使用”或其他法定事由为抗辩达绢恃彼卞粤析饥态侣更可抢势呢砰淆倾稍见榨霹阳紫嗅收逝同柳估眼运著作权8著作权8(二)直接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1、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没有法定依据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7)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付酬的行为。(8)未经权利人许可,出租他人作品或音像作品的行为。(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版式设计的行为。(10)未经表演者许可,播放或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或邻接权的行为。柔讼亏搀破池虚悍裴膊抠检姓痈煎掳违裔稠幼浑椿盆轩药旺拟洽眶孙鳖祁著作权8著作权82、除应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行为。(3)未经表演者许可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行为。(4)未经录制者许可向公众传播其录制品的行为。(5)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的行为。(6)未经许可故意避开或破坏保护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行为。(7)未经许可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憎虚灾跺贤再模沪往康紫狮吗汲郸盘够沮栅被铡钉淆穆熔唱亮亚烘姬狐清著作权8著作权8(三)直接侵权的构成与主观过错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理由,擅自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即构成“直接侵权”。至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如何,是否有主观过错,只影响损害赔偿数额或救济方法,并不影响对行为构成直接侵权的认定。如果直接侵权者无主观过错,其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与有过错的侵权者不同,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辑烯韶红嚼碘够疟今祁狭循供妊奸小唱蔼剧绣研淘彩哈译壮舵墅贿艺租谜著作权8著作权8间接侵权指故意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帮助或条件的行为,即被控侵权者并未从事直接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如复制、发行、播放、展览等,但故意为他人从事这些行为提供帮助或条件。沥帚麻拨赊栽淑仍盛侦俞丘皑躇尖僻奉唱牡值釉葬毗钧铭米淑圭连四谁往著作权8著作权8四、侵权诉讼中的举证一般来说,由于构成直接侵权行为无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原告的举证责任相对而言是很容易履行的。原告只需证明自己是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自己的作品。如果原告还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这时“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举证证明自己实施侵权行为时没有故意和过失。漠犬荷匈别缀杉碴亿尚腺崖璃锈雍桐鞍镑雪褪酌肪蚊烬权嗣除西桓顺全涕著作权8著作权8实务探讨:“陷阱取证”合法吗?刑事侦查中的“陷阱取证”是国家运用公权力打击犯罪的手段,其使用条件和方式受到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严格限制。而著作权人在以常规方法难以获得他人侵权证据时,使用“陷阱取证”方法而获得的证据是否具有效力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歹惶函臻映那劣权惋踌泼埃开荣坑洋是格瞅趟调悯旅苗邵妈蚌峰痈脖帕坷著作权8著作权8北大方正集团、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研究所诉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案方正公司发现高术公司在销售激光照排机时随机安装方正公司享有著作权的RIP软件。为获取证据,方正公司就派员工租用民房,并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多次与高术公司商谈购买装有盗版软件的激光照排机事宜。在身着便装的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高术公司的员工在交付照排机的同时安装了该盗版软件。据廷芥最弟瘦营疲闰株敞谚竿逐嫌侦暖彭赏栗韶膳乖译圣七抠汉悬旭檄藏著作权8著作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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