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四批廉租实物住房摇号配租规则根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房管局研究制定了海淀区第四批廉租实物住房摇号配租规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本次摇号活动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摇出入围家庭参加选房的顺序号。第二条此次配租房源为我区收购的廉租实物住房430套,其中二居251套,一居179套,具体房源为:北京龙湖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在海淀区中关村甲3号开发建设的廉租实物住房147套;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海淀区学院路六道口开发建设的廉租实物住房76套;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海淀区上庄B09地块开发建设的廉租实物住房207套。可供选租的房源根据具备选房资格家庭的数量,按照不小于1:1的比例从上述房源中调配。第三条参加本次摇号配租的家庭为2010年8月25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程序完成备案获得实物配租资格且有意向租住上述廉租实物住房的家庭,配租三居室家庭2户,其中三居室优先配租家庭1户,三居室普通配租家庭1户;配租二居室家庭97户,其中二居室优先配租家庭39户,二居室普通配租家庭58户;配租一居室家庭32户,其中一居室优先配租家庭15户,一居室普通配租家庭17户;配租单间平房家庭50户,其中单间平房优先配租9户,单间平房普通配租41户,共计181户。第四条按照三居室、二居室、一居室、单间平房的顺序,分组摇号。每一组中,摇号顺序为优先配租的家庭在先,普通配租家庭在后。三居室优先配租家庭为1户,选房顺序号为三居室-1号;三居室普通配租家庭为1户,选房顺序号为三居室-2号。摇号完成后,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配租资格进一步复查。复查通过的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复查未通过的家庭,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作废,由下一顺序号的申请人依次递补。由于我区收购的廉租实物住房中无三居室,三居家庭可降档选择二居室;二居家庭和一居家庭以配租居室为准;单间平房家庭可升档选择一居室。选房顺序为:先由具备配租三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二居室,再由具备配租二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二居室,然后由具备配租一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一居室,最后由具备配租单间平房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一居室。第五条已摇出选房顺序号的家庭,如没有对应的房源,不计入放弃配租资格次数。已摇出选房顺序号、且有对应房源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选房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计入放弃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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