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18号用地外部市政道路(东坝中街)及市政管网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一、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18号用地外部市政道路(东坝中街)及市政管网工程项目2、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市利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东坝中路东侧,西起东坝中路,东至东坝东一路。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道路设计西起东坝中路,东至东坝东一路,道路红线宽30m,道路全长260m,并配套实施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供气工程、燃气工程、信息工程、供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本项目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工程预计2014年11月开工,计划2015年9月竣工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利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10)64790966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市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10)62180690电子邮箱:zkjybj@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项目进行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跟踪监测措施。(1)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把握项目主要环保,深入分析,论证环保治理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质量要求。(2)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3)突出工程特点,力求评价结果实用性强,为项目决策、设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4)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不良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措施,以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认为该项目的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交通状况的改善;您认为项目的建设对环境有哪些不利的影响;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缓解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您有无其他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自信息发布之日(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意见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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