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实施细则全体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二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二级单位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结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际情况和往年立项、结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一、项目设置及经费预算2017年度,我中心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表一:序号项目类型拟资助项目数拟资助经费(万元/项)经费小计(万元)、立项工作安排2017年度各项目立项工作总体安排如下:表二:序号项目类型申报人申报时间遴选方式1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研究生2017年10月15日前中心组织专家评审2教师实践创新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教师2017年10月15日前3研究生课堂教学创新项目教师2017年10月15日前5学术交流项目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研究生2017年10月15日前6学术讲座资助项目中心或教师2017年10月15日前1、教师实践创新项目、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中“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2、学术交流项目中“学术讲座资助参”可单项申报。三、经费拨付或报销2017年及以后新的研究生项目,立项时拨付30%的补助,剩余70%的补助在主管领导审签并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中心报财务部发放补助的汇总表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项目名称、补助金额、学院经费支出项目码(可以学院为小计)、主管领导签字。汇总表一式三份,即两份纸质表格(一份送交银行、一份财务部作为支付凭证),一份电子数据拷盘(送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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