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反恐奖励制度目的为了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环境,提高员工反恐意识,对积极参与反恐知识学习或举报安全漏洞有功之员工奖励,以不断激励员工更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有下列情形的员工给予奖励(1)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反恐知识学习,且学习成绩突出者。(2)举报无出入证人员,经查实为外来人员的;(3)举报可疑人员经查实的。(4)举报内部阴谋经查实的。(5)举报无授权人员进入限制区域经查实的。(6)举报各类物理安全经查实的。(7)举报犯罪分子偷窃公司财物经查实的。(8)其他应予以奖励的。第三条奖励种类(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2)物质奖励:现金、公司礼物、领导宴请。第四条奖励申报与审批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为参加反恐学习积极者或举报有功者申报奖励。审批: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500元以下由厂长审批,500元以上报总经理审批。申报流程:安全部门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厂长审批报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第五条其他本制度经公布即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人事部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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