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济邹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编制日期:2019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济邹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法人代表联系人翟丽丽通讯地址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济宁高新区济邹路(现状路至德源路段)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166560绿化面积(m2)47192总投资(万元)(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主干路的建设与城市空间及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城市空间的定向发展促使城市交通的出行较为集中化与单一化,主干路的建设在提升城市区域间的可达性的同时,也促进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形成产城一体的良好布局。在济宁市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中,“高新区-邹城”是“一心五轴”空间结构中的重要发展轴。济邹路为济宁市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中重要纽带。按照“生态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设施完善一体化、组织完善一体化”的四个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构建“济兖邹曲嘉”一体化的空间结构,需要增强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的衔接。济邹路在构建“济兖邹曲嘉”一体化的空间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以西浦路为分界点,西段济邹路为快速路,东段为交通性主干路,构成济宁与邹城2个行政区之间的重要交通联系通道,有限缩短行政区的出行时间,交通功能显著。济邹路建设工程正是在济宁市空间发展逐步稳定、经济发展步入新的台阶、全市综合交通结构协调统一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在济宁高新区济邹路(现状路至德源路段)(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建设济宁高新区济邹路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66560m2。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内,西起现状路(矿外路与济邹路交叉口以东约398米处,村村通水泥路),东至德源路,全长2776米,其中起点至海川路段长994米,海川至德源路长1756米,本工程按城市主干路设计,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60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3m+树池2m+辅路7m+绿化带5m++中央分隔带3m++绿化带5m+辅路7m+绿化带2m+人行道3m=红线宽度6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道路照明、电力、电信、交通、绿化等工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令(第四十八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44号令,2017年9月1日实施)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施行)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中的“新建快速路、干道”,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线路沿线进行了现场状况勘查、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经查询,本项目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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