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丁江镇树源水库养殖经营权转让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吉水县丁江镇拟将树源水库养殖承包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物:丁江镇树源水库养殖承包经营权二、承包经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总计8年。三、转让起始价:单价:5万元/年,八年总价:40万元(设有保留价)。四、报名条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有承包小(二)型及以上规模水库3年以上(含三年)养殖经营经验(需提供承包合同原件备查)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单位和个人。五、转让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月7日15:00。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6日止。地点:标的现场。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七、报名事项:本次招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标者可自行到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并在2014年1月6日17时前将保证金肆拾万及资料费300元(不退)缴入以下指定账户即视为报名。如有需要纸质资料者,可于保证金到账后凭保证金及资料费进账凭证和报名人身份证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领取。中标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承包管理费;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以后在3—5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及资料费需从报名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进账。竞买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一、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账号:193201249878;二、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73249309000006129;三、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账号:14374101040006813;八、联系电话: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76-8689933(罗)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彭)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7日 投标须知一、投标方式1、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招标人设有保留价,投标人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即承包人)。投标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投标。2、“报价书”的填写方法:每个投标人只能填写一张“报价书”,并且“报价书”上只能填写一个价格。“报价书”必须用信封密封(提醒:装“报价书”的信封必须是密封完好的)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报价书”的字样。“报价书”的内容必须按样本的内容填写。二、入场规则:1、各投标人必须在1月7日15点前,凭保证金、资料费进账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入开标现场,只认同进账人为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可最多携带一人入场。进入开标现场后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在2014年1月7日10点前投标人未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2、投标人到达现场后,应在10点前将报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具有承包小(二)型及以上规模水库3年以上(含三年)养殖经营经验的承包合同原件一起交至主席台签到处。三、报价书开封办法:首先由主持人现场将“报价书”进行现场密封展示,之后由主持人进行现场开封,确认为有效“报价书”后报出价格并展示。四、中标人的确定:1、所有有效“报价书”的价格公布后,现场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即可成交,该报价者即为中标人;如果同时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最高报价,且此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则现场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在同等条件下,现有承包人享有优先权,即: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最高报价中有现有承包人,则不进行抽签,直接确定现有承包人为中标人。2、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其保证金也将被视为违约而被没收,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替补的成交价格按替补人报价为准,以此类推。3、招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最高报价人提供的承包合同原件等报名资料进行核实,如资料属实则确定最高报价人为中标人,如查明资料有弄虚作假则取消资格并没收保证金,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五、付款:成交后中标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八年承包费总价的4‰)。在7日内与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并交清八年承包管理费。六、违约责任:中标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承包管理费及综合服务费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追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七、其他事宜1、因水库除险加固需放水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且业主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经济损失。2、在水库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丁江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防汛抗旱调度。3、水库水体以灌溉为主,养殖为辅。本水库内已围埧的养殖小水库应全面拆除,不允许库中库养殖经营。4、中标人取得养殖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擅自转让,否则视为违约。5、本次转让标的品质、数量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
吉水丁江镇树源水库养殖经营权转让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