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 11期山东社会科学
总第 207期 SHANDONGSOCIAL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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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
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几点思考
刘建军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11-0011-04
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又一个常谈常新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以
前,学界就有很多研究。而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提出以后,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问题的研
究就更多了,并出现了许多新的亮点。本文就此作一些理论的新思考。
一、考察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问题的视角转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基本组成部分的第一个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样一种定位和提
法,不仅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性,而且引起了考察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问题的视角转
换。
从一般性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及其地位作用,转向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研究马克思主
义指导思想及其意义,这不但是范围的调整,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视角上的转换。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没有
明确意识到这一点,而这对此后的更深入的研究是很紧要的。
要从对一般性的“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地位”的研究转向特殊性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研究。“马
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个新概念,是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提出来的,是在党的中央文献中
出现的正式概念。应该从语义上关注和考察这个新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辨析这个概念与其他相关概念和
表述的联系和区别。
比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就有概念上的区别。后者意指的是马克思主义这个思想
体系本身,甚至可以扩展到对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性精神现象的指谓。从这个
意义上说,不同国家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流派,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等,都可以包括在内。但是,“马克思主
义指导思想”中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则是指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
对此,并不是可以把一些国外的马克思主义流派纳入其中的,而是有我们党对其内容上的严格认定。西方马
克思主义等等,尽管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流派,但它肯定不属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
想”的范畴。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学者,是党的理论工作者,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有一种自
然而然的、人们未必觉察到的学术立场,即是在“指导思想”的意义上来研究和界定马克思主义的。因此,尽
管我们有时似乎是一般性地考察“马克思主义”,但实际上也包含了我们特有的隐性立场。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一概念,可以说来源于我们此前的一些重要命题和论断。比如“马克思主义
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等。这些论断是我们经常说的一些通行的重要命题。特别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
位”这一命题,人们更是耳熟能详,学者们也作过许多研究和论证。但是,这些命题和论断尚未提炼为一个
收稿日期:2012-09-23
作者简介:刘建军,男,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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