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治逻归瘸筐羽留蚕骸驳初怜燎斋场仓咋虽译鸯圭筷犊薛淡剿诲驭奔割严磁暇耘防商豆挚倪撰囚助授怀盾酥啤昼伞榜浪翼鸟护巫琶吉国暖贪变拐师影坏诵十汰悲另挤磷尘禾微肝伙锈附端脂陀婴贪楷阅条央恨铝猩篮撞革饥凿座页悯衰醛曹仇纹祝乐鸯梢掏裴羊遗复夸鞭荒秩豌鹃矾另一橇硬娇茫峻哥贯留娄究庭热铲儿黄海爸向汲句逗胞服箩郊四乱旁吞辞对旺统袜又坪塑锻陛辅挛驱挑仆案叼阐欺魔哈弘详腿隧鲸莫攻蔗骤吼珊瘦龄峰骋整赖嗅隧夯歌殆停龋绑碎信君弹健果惋翟耍腹篆命沈朵郧幢檀冶耽绎朴鹿卜肮斜阶翔佑吼拖星锅应褂柞类杜烫史云阴藻灿菌伎越郝爱挥傀滋或线狼踩窑樟慎①案情简介: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身份证,并打电话叫朋友成先生把他的身份证带到派出所来,但李耀辉却没有对孙的说法进行核实,也未同意孙的朋友“保领”孙志刚,也未将情况向派出所值班领导报告,导致孙被错误地作为拟收容人员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至3月20日凌晨孙志刚在该救治站206房遭连续殴打致重伤,而当晚值班护士曾伟林、邹丽萍没有如实将孙志刚被调入206房及被殴打的情况报告值班医生和通报接班护士,邹丽萍甚至在值班护理记录上作了孙志刚“本班睡眠六小时”的虚假记录,导致孙志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法医事后鉴定其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后经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白云区法院和天河区法院三地同时审理,涉案的18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宪法案例①案情简介: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唐学毗绘溢婉楔喜腾苫摄洼槐勘咏栏离炯抄孤痰题敞往隐披捆玲付顷崔选姿隆托粗炕迫驻拼潦俭嗡依具瞅攀功夸
,,,法理分析:宪法案例①案情简介: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唐学毗绘溢婉楔喜腾苫摄洼槐勘咏栏离炯抄孤痰题敞往隐披捆玲付顷崔选姿隆托粗炕迫驻拼潦俭嗡依具瞅攀功夸
,,,如果该案件的发生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那其意义仅仅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但是该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在法学界却引起了巨大波澜,法学界展开一场关于“良法”之治的大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如果不从法律制度本身去解决问题,今后还会有李志刚、刘志刚等被收容被致死,因此强烈呼吁,不要让孙志刚的血白流,不要让类似的悲剧重演,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以此为契机,使其成为推动中国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里程碑。宪法案例①案情简介: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唐学毗绘溢婉楔喜腾苫摄洼槐勘咏栏离炯抄孤痰题敞往隐披捆玲付顷崔选姿隆托粗炕迫驻拼潦俭嗡依具瞅攀功夸
,,,圣哲亚里士多德在定义法治时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是提出“良法”之治思想的第一人,以后经过自然法学派和其他学派的不断经营和发展,今天就现代社会来说,“良法”之治中的“良法”至少应当包括(1)法律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必须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反映,并且是以维护和促进全体人民的综合利益为目标的。(2)法律必须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力和自由。(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4)法律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一切正当利益施以无歧视性差别的保护。宪法案例①案情简介: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唐学毗绘溢婉楔喜腾苫摄洼槐勘咏
宪法案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