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B包)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2015-118)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政府采购公告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庄河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B包)(项目编号:ZH-2015-118)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抢险救援装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6万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且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货物生产厂商的有效经销授权。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领取投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895681839@),并标明所参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六、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联系人:胡文生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项目联系人:崔仕伟联系电话:0411-89867675传真:0411-89867675电子邮箱:895681839@七、监督电话:0411-:庄河市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B包)。:财政性资金。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政府采购公告3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4样品要求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5★: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指定地点;:至少一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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