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洋终端建设制作合同甲方: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按《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商场名称。2、工程名称(标明安装、改造或新建):。3、分项目尺寸:A、项目1长宽高。B、项目2长宽高。C、项目3长宽高。4、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二、工程图:效果图、位置布局图、制作费用报价表、工程结构图、电路布局图(由乙方提供)。三甲方职责:1、联系落实展台位置。配合乙方完成安装制作工作。2、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按企业展示安装制作手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展台维护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需修缮,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天内修缮。3、甲、乙双方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单上签字。4、甲方不定期与乙方交流,互通信息,及时将最新的展台安装制作要求传达乙方。四、乙方职责: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完成展台安装制作,确保用料、造型、工艺符合图纸要求,并负责安装调试展台设备,配合甲方布置产品出样及POP等宣传资料张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样稿。2、展台安装制作完成后,需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由验收人签字确认合格后,乙方须拍摄不同方位的反映制作全部内容展台照片(要求提供二套,每一套不少于四张)交甲方。3、若展台安装制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安装制作。安装制作不符合要求,视制作情况甲方只支付合同总金额20%—80%的制作费用。4、维护要求:乙方负责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的免费维修,一年后的如需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成本费用。五、乙方在现场安装施工时应注意人员、消防、结构等与施工内容有关的各方面安全问题,如造成事故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安全责任:乙方对安装制作的展台的安全与防火负有全责,由于展台的制作原因引起的安全与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七、款项结算:展台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甲方收到完整的报销材料审核合格后50天内转款,甲方以电汇或汇票形式转至乙方帐户。八、工程总造价(大写、附报价表):。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协商或在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存营销公司总部及当地分公司一份。甲方: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电话:电话: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年月日年月日合肥三洋印刷品制作合同甲方: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特委托乙方为其执行项目,并结合项目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合同,:制作内容尺寸/用材单价数量/面积费用小计1234项目金额小计税金及管理费金额合计///¥2、服务说明:出样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印刷完成日期;包装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交货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服务,甲方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内,甲方以电汇或汇票形式支付乙方项目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元。4、代理商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企业资料。5、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及相关服务,或折减相应的费用支付合同金额10-50%的违约金。6、合同签定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双方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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