葿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腿第一章总则羆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蚄1、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家庭法不是一部法律,是所有婚姻法律的总称)薁2、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关系。芇3、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范围,包括:蒆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膁②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蚂③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动态运行过程;虿④该动态运行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袅4、婚姻家庭法的三大特点,是:袁①鲜明的伦理性;葿②强烈的固有性;螈③显著的强行性。芅5、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有:(渊源,即表现形式)蚁①宪法;④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蒁②法律;⑤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袆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⑥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螄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莂1、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有关婚姻问题立法、司法、婚姻家庭成员所必须遵循的最一般的要求。薂2、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四大作用:艿①对贯彻婚姻法的指导思想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膃②对我国婚姻立法和有关婚姻家庭的司法活动具有指导作用;膂③是婚姻家庭成员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基本原则;荿④对婚姻法律规定不完善具有弥补作用。莇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袇①婚姻自由原则;袃②一夫一妻原则;莁③男女平等原则;蝿④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芆⑤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蚃第三节婚姻家庭中的法律与道德膈1、在婚姻家庭领域,法律与道德的协调显得更加重要的原因:袈①婚姻家庭本身是一个伦理实体;蚅②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对婚姻家庭法的影响要比对其他法律的影响更深一些。(对其他法律也有一定影响,不是没有)莃2、婚姻家庭中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芀①在婚姻家庭领域,法治与德治应该相辅相成、协调统一,并形成良性互动。羆②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系统,需法律、道德、习惯、宗教等各种力量来共同维系。膅③婚姻家庭问题需要法律来调整,但法律不可能解决婚姻家庭中的所有问题。膄④婚姻家庭中的有些问题,不可能因新婚姻法出台而消亡。芁3、在婚姻家庭中,对“法治”、德治”的两种错误观点:莈①一种是片面强调“法治”,希望新婚姻法无微不至,希望新婚姻法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列出所有答案。薄②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德治”,认为婚姻家庭是私人领域,应由道德来调整,反对法律介入其中,认为法律介入婚姻家庭领域是“法律道德主义”,而法律道德主义是“残酷与虚伪”的,强烈主张“把道德的东西还给道德”。袄4、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受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体出了:立法机关发挥法律与道德各自作用的重视。肈第四节新世纪我国婚姻家庭的发展方向蒇1、婚姻关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羄①夫妻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要求其彼此间负有特定的义务。薅②互相:是对双方而不是单方提出的要求,反对片面地针对妻子提出忠实要求。膀③忠实:任何一方都不能有欺骗对方、实施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衿④夫妻应当互相尊重,夫妻双方独立的人格应得到对方的充分发挥尊重。蚇2、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肁第二章亲属制度芁(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羈1、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法律拟制而产生的,彼此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肆2、亲属不同于家属,也不完全同于家庭成员。袁3、亲属≠家属;亲属≈家庭成员。肈4、三种亲属,是:血亲、姻亲、配偶。肆①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薆②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薂③配偶:即夫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肀5、亲系:指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其联络的载体是客观存在的血缘关系。蒈6、亲系的种类,有:羅①直系亲与旁系亲;③父系亲与母系亲;节②长辈亲、同辈亲、晚辈亲;④男系亲与女系亲。膁7、亲系薇莄肂8、亲等制度:即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罿9、我国古代的亲等制度,是:服制。衿10、我国古代的按“服制”而分的五个亲等,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螄11、亲等的三种计算法:螃①罗马法;(自已与弟弟为二亲等,自已与堂弟为四亲等,共同亲人,各自相加)羀②寺院法;(按数大者计算,自已与叔叔为二亲等)羇③我国法。(按代计算,自已与叔叔为三亲等,以大数为准)蒇12、配偶关系的发生原因,是:结婚。薃13、配偶关系的终止原因,是:离婚、一方死亡。肁14、自然血亲发生原因,是:出生。膆15、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原因,是:一方死亡。羇(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1、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2、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有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芄16、姻亲关系的发生原因,是:结婚。衿17、姻亲关系的终止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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