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违法(规)行为处罚通知书№:2015-6-04×××业主:经查,您在物业装修过程中有下列违法(规)行为:对单元外露阳台进行封闭;依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手册》等政策、法规及规章,上述行为违反了《装饰装修管理守则》之规定,现对装修单位采取:□书面警告、■停工整改、□恢复原状、□扣留施工工具、□停水停电、□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通知城管部门强行拆除、□恢复原状等措施,望施工单位在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恢复原状海南兴中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04日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送违规行为人,一份报送行政管理部门,一份由物业留存。送达回证№:2015-6-04送达人:送达地点:送达日期:送达方式:被送达人:(签名)见证人:违法(规)装修行为报告书№:2015-6-04×××业主:经本物业服务中心查实,7-2-601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存在下列违法(规)行为:对单元外露阳台进行封闭;依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政策/法规/规章,上述行为违反了《物业手册》装饰装修管理守则之规定,我物业服务中心已书面通知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规)行为,因劝阻、制止无效,现予报告。附:1、《房屋装修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2、违规行为的事实经过与主要证据(现场照片)私自封闭阳台影响外立面及小区整体风格海南兴中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武军联系电话:0898-687179002015年6月04日注:本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违规行为人,一份报送行政管理部门,一份由物业服务企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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