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大队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方案玉门大队:为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高度稳定,根据总队和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玉门大队结合实际,决定从X月X日至X月X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开展,解决队伍管理中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不断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确保政令警令畅通,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正规,树立官兵履职尽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警容严整、举止端正,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部队长效管理机制。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大队长赵军为组长,参谋马涛、韩杰、李童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王辉全面负责活动开展实施及总结上报。三、实施步骤为便于活动开展,结合当前实际,将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部署召开科务会研究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从思想上使全体人员认识到此次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和及时性,动员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并通过撰写稿件、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第二阶段:教育学习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全面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创新教育方法,丰富学习内容。(一)是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强化条令意识,重点抓养成,规范警容风纪,言谈举止,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二)是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使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兵员、士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重点掌握日常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凝聚力。(四)是组织学习《基层建设纲要》、《司令部工作条例》、《保密工作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树立服务理念。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大、中队要在组织全体官兵学习训练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有关规定,边学边查、边查边改,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意识不强,官兵为民服务思想弱化,法律意识、条令意识淡化,军人本色、奉献精神退化的问题。二是“三松”现象(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突出,四个秩序不规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是官兵关系不够融洽、恶意告状,兵员管理中的侵占士兵利益、打骂体罚士兵、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假外出、随意交往以及乱拉关系。干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班长骨干队伍建设中的组织指挥、管理能力不高,骨干作用不强的问题。四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八小时以外”、外借兵员等环节安全管理弱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确定重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逐一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通过整改,做到坚持学用结合、管教结合,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工作训练的一举一动、自己单位的一人一事抓好养成,着力培养官兵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官兵运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和按照条令条例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人人想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体人员结合自身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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