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送审稿)二〇一七年四月前言黄石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是指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和铁山区四个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城市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区域。该区域是城市及其规划区与农村地区的连接部位,是城乡之间各种社会、经济等要素快速转换,非农业活动与农业活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特殊区域,是维护中心城区绿色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地带。随着黄石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以及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程加快,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更加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方针政策,依据《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本规划确定了至2020年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方案,提出了土地利用政策措施,明确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是规划期内指导城郊结合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和其他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涉及城郊结合部的,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一节规划范围 0第二节规划依据 0第三节规划指导思想 1第四节规划原则 2第五节规划期限 3第二章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规划基础数据 5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6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9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0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1第一节协调土地利用结构 11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2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5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5第二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16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18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8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0第三节合理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 22第七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 27第一节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 27第二节积极支持环保设施建设用地 27第三节大力推进土地生态重点工程建设 28第八章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0第一节土地整治 30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0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2第一节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32第二节各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34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8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 38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38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40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41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41第四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42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43第六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察巡查 44第十二章附则 45附表1-10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范围黄石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范围,包括市城区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用地规划范围以外的土地区域,涉及黄石港区的江北管理区,西塞山区的河口镇、西塞山街道办事处、西塞山城区,下陆区的新下陆街道办事处、东方山风景区,铁山区的铁山城区、鹿獐山街道办事处等2个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理区,1个建制镇,1个风景区。市城区行政辖区面积23312公顷,。第二节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8、《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的请示》(鄂土资〔2016〕270号);9、《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厅〔2016〕1196号);10、《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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