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精品).doc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申报主体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体”)。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密的相关义务。第二章 组织机制与职责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 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二) 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三) 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四) 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五) 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六) 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七) 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八) 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九) 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 管理和实施辖内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下级外汇局及辖内银行相关问题咨询;(二) 负责辖内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三) 负责辖内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归并关系调整,下载、接收并检查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数据;(四) 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应急相关工作;(五) 考核、考评下级外汇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六) 负责指导辖内银行安装、调试消息传输系统(简称MTS),并运行维护部署在分局的消息传输系统。第九条 境内银行应建立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 规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接受所在地外汇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二) 指导、培训网上申报主体,答复网上申报主体业务和技术咨询;(三) 负责银行接口程序开发和运行维护;(四) 负责建立并维护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络连接;(五) 负责消息传输系统运行维护,按要求及时向外汇局上报数据,并对外汇局反馈的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六) 负责本行应急处理工作。第十条 网上申报主体应明确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部门,具 备办理网上申报的岗位人员和软硬件环境,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 规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二) 接受经办业务银行的指导、审核和培训,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三) 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网上申报所需软硬件正常运行。第三章系统用户管理第十一条 网上申报系统通过台(简称ASOne)进行用户管理、权限分配和登录访问。应用服务平台设有超级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人员担当。第十二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用户包括外汇局业务管理员(sba)和业务操作员。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用户包括银行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管理员(bba)和业务操作员。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用户包括企业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管理员(eba)和业务操作员。第十三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中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由应用服务平台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第十四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的外汇局业务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外汇局的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的角色。外汇局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的银行业务管理员在金融机构网点国际收支业务准入后自动产生,其负责创建和维护本行的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精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