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代办处介绍 1二、专利申请知识 2三、专利申请受理须知 3四、专利申请受理流程图 9五、专利缴费须知 10六、专利缴费流程图 13七、专利收费标准 14八、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须知 18九、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流程图 20十、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须知 21十一、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流程图 23十二、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23一、哈尔滨代办处介绍(一)职能简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工作及相关的服务性工作,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目前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二)联系方式专利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451—:0451—:0451—: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8号三楼收件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邮政编码:150001(三)办公时间:代办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13:30至17:30;受理对外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13:30至16:00;收费对外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休息。二、专利申请知识(一)申请途径1、自行申请:专利申请人将撰写好的专利申请文件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办理申请,自行处理后续工作。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办理申请。代理机构信息请登陆站查询。(二)申请流程1、了解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及相关法律;2、进行专利申请可行性分析,发明专利在申请前必须对新颖性进行检索;3、依专利法及其细则撰写专利申请文件;4、提交申请文件;5、等待受理通知、缴费通知;6、按通知缴纳各种费用;7、答复各种审查意见通知;8、办理授予专利权登记手续;9、取得专利证书。三、专利申请受理须知(一)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办发[2007]33号)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的通知。(二):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三)受理范围 、接收国内单位或个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澳、台居民个人通过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不接收境外申请人直接递交或通过涉外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 ; ; 。 (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第四十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 2、未使用中文的; 3、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打字或印刷;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5、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6、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五)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简介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文件填写应当中文,并且必须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请详细了解专利
专利申请指南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