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保障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唐山师范学院。英文名称:TangshanTeachersCollege。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学校网址:。第三条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学校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学校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规模办学。学校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第五条学校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的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2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生、家长、社会、教职工、党和政府满意的大学。第七条学校坚持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决策的治校方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勤学修己、为人师表、求真务实、诚信质朴”的优良校风,致力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第八条学校以育人为本,以教师教育为主体,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第十条校训:勤学修己。第十一条校徽:校徽为学校形象识别标志,分为师生胸徽和学校形象标志两种。(一)胸徽标志:学校师生胸徽标志字样为“唐山师范学院”(启功手书),学生胸徽为白底红字,教师胸徽为红底金字。(二)形象标志:学校形象标志(标志图案)由院长办公会组织设计、核准、发布。第十二条校歌由院长办公会组织谱写、核准、发布。3第十三条校旗(旗帜款式、图案)由院长办公会组织设计、核准、制作。第二章学校的权利、义务第十四条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四)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招收学生、学员;(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学生或学员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按国家规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八)根据自身的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4社会服务;(九)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各级科学研究基地;与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十)开展与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十一)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十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十三)依法独立或者与社会组织和个人合作办学,依法合理收取费用;(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学校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或学员提供学业成绩等信息;(五)遵守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机制第一节学校党委5第十七条学校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四)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五)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学生社团组织,对校内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十九条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持干部的
唐山师范学院章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