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权登记须知条目内容登记种类房屋抵押权登记。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登记范围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对象自然人、法人提交要件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发放《他项权证》时退回原件收复印件;4、银行贷款手续,如《抵押合同》等;5、抵押人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属单位房屋抵押的,需提供单位的基础资料,如《组织结构代码证》等,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7、非住宅抵押登记需提供上年度税票;8、其他必要材料。工作流程受理申请→资料录入→复审→审批→缮证→计费→发证→归档办理时限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抵押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抵押手续费:住宅免手续费,非住宅按议定/‰收取登记地点威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分中心地址:严陵镇南街39号联系电话交易所:0832-8222493监督电话:0832-8227257网上咨询威远县房地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网址(告登记须知条目内容登记种类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登记范围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对象自然人、法人提交要件1、房屋预告登记申请书;2、根据不同要求的房屋预告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和证明:①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应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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