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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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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法律文书范文: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是由XX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的正文: 答辩机关(单位)名称: 住所地: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号码: 因一案,(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ΧΧ人民法院答辩机关(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签章) 年月日附:本答辩状副本份行政答辩状范本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县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冉XX,主任。因郑X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XX年X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X条之规定的。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XX年X月X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XX条第X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XX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于XX年X月X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郑XX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证据: 一、XX乡政府《关于郑NX违章建筑通知书》一份; 二、XX乡政府《关于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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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