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代理人管理制度.doc工作代理人管理制度珠海经济特区金品电器有限公司工作程序一、目的:编号:编号:JPE-MG-02-012工作责任代理管理制度修改状态/版号:修改状态版号:01版号页码:页码:明确工作责任代理人,确保责任人在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不会因此停滞及无人处理。二、范围:金品电器有限公司部长级及以上人员请假、出差等的相关工作代理。三、职责:工作责任人:在离岗前应委托工作代理人负责处理或者代理自己的一些相关工作职责,并授权处理一些权限方面的工作;工作代理人:在责任人离岗期间负责处理责任人所委托的工作事项或授权的相关权限工作。四、工作程序:(一)工作代理人的划分:第一代理人、第二代理人、第三代理人;(二)第一代理人应为直接下属,应熟悉工作责任人本身的相关工作职责,在责任人离岗期间能处理所授权或委托的工作;第二代理人应为直接上司;第三代理人可为直接下属,也可为同部门其他管理人员或直接上司或其他部门的相关领导人员;(三)工作责任人在其离岗前应指定工作代理人,并委托或授权工作代理人处理相关工作的一切事项,有必要时尽可能以书面形式交待代理人需要处理的工作以及需要协助的人员;(四)工作代理人应尽职尽责的处理责任人所委托或授权处理的工作,代理人在处理责任人相关工作事项时如有不能决策或无法处理之事项时应及时用电话与责任人联系,以尽快代责任人处理完成相关的工作事项;(五)责任人在返回公司后应向工作代理人了解离岗时所委托或授权处理的工作处理结果;(六)责任人可将相关的工作事项同时委托和授权第一代理人、第二代理人以及第三代理人负责处理;(七)工作代理人未限定名额,责任人在委托或授权处理工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托代理人处理。五、表格记录:《工作责任代理管理制度附页》编制:编制:审核:审核:批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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