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吉林省教育厅2014年6月目录前言 、原则 22前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要求,要“制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采用政府推动、示范引领、重点支持、分步实施的方式,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基础设施、教学资源、软件工具、应用能力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利用网络技术,搭建教育云平台提供云服务,实现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智力资源的共享与传播,使每所学校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数字校园建设已成为国家教育信息化整体推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快速、高效、规范地推进吉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教师厅[2014]3号)、《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吉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本指南”)。、初中、高中为主要适用对象,确立了数字校园的建设目标、实施原则、建设内容、配备要求和管理机制,对学校新建或改造数字校园具有引领、规范和指导作用。其他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等)的数字校园建设,应结合各自特色要求,参照本指南执行。,以信息和知识资源的共享为手段,形成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有机结合的新型教育、学习和研究的信息化环境。数字校园环境具有数字资源丰富、多种应用系统、相关业务高度整合等特征;其宗旨是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数字校园”从广义上讲就是指学校的整体信息化。它不仅包括硬件基础设施,还包括应用软件系统、数字教育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教育服务、教育创新应用等。、(代码:A):一是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改造;二是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第一,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改造。要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实现从基础设施(网络、终端、教室等),资源(图书、讲义、课件等)到活动(学习、教学、研究、管理、生活等)的数字化。第二,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实现各种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网络应用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全覆盖;促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的数字资源;打造网络学习空间,实现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网络联通。第三,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主流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支持学校服务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改变师生交流方式,培养师生信息化生存能力,实现师生全面和谐的发展。(代码:B):第一,突出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理念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数字校园建设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主流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在此过程中,在深入学习先进地区的实践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以研究引领的方式逐步开展。第二,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为核心。应贯彻应用驱动的基本原则,从学校信息化教学与管理应用需求出发,整体、科学地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学校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目标,突出学校在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某些方面的应用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数字校园。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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