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整治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公消〔2017〕21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治理时间2017年9月至12月。三、治理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四、治理重点(一)。、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二)。、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三)、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四)、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五),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智能燃气管理系统建设,对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用气实施远程监控管理。(六),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