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征地工作方案篇一: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本次征迁项目位于现红山路公路东侧,共征地约44亩,。(含已代征道路。)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海石湾镇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张军镇政府镇长副组长:马千里镇党委副书记郎世进镇政府副镇长包海涛镇政府副镇长王彬镇武装部部长李龙镇纪委书记张文英镇政府副镇长成员:倪艳丽镇财务所所长李剑锋镇民政办主任周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所长马越镇党政办副主任王晓军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马军上海石村党支部书记刘德明上海石村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周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越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落实及资金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实施由六个工作组组成,分别为政策宣传组、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土地丈量组、拆迁安置组、社会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各小组具体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政策宣传组:由马千里、郎世进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组长王彬,承办部门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群众上访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土地丈量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是会同区国土局、海石村委会完成拆迁户摸底调查、土地丈量、房屋作价等工作。拆迁安置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成员倪艳丽、马越、苏玉栋、祁万臻,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党政办、镇财务室,主要职责是安置占地农户,补偿款的发放等工作。社会保障组:组长张文英,副组长李剑锋,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转非、过渡期城市低保、承包地的变更、纠纷调处等工作。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龙,承办部门为镇纪检办,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征地拆迁安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三、实施步骤为了加快拆迁安置步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2月15日——2月25日)。调查摸底工作。对拆迁安置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拆迁区域内常住人口底数,住房结构和面积,宅基地面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2年2月26日——3月6日)。征地拆迁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做好村民的宣传、说服和解释工作,将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第三阶段(2012年3月7日——3月27日)。征地补偿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的土地丈量、房屋评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工作。第四阶段(2012年3月28日——4月20日)。征地拆迁收尾阶段。完成补偿工作,落实补偿款项,督促项目用地内拆迁工作,交付土地。四、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为保证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的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本次征地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相关政策及规定::本次征地补偿按照《红古区海石湾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办法》执行。:根据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区住建局<关于执行2010年度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补偿价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设施等因素综合评定。: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按照《红古区海石湾镇海石村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试行)》(海政发〔2010〕168号)执行。安置点为西口棚户区改造安置楼。住宅安置采用1+1安置模式,临街铺面安置采取1:1安置办法。:被拆迁户限期完成拆迁的,。,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凡本人自愿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户,可以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贯彻实施<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红政发〔2007〕4号)执行。五、,对完善城区交通体系、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全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充足准备。,紧密配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与相关单位之间加强配合,团结协作。努力将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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