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征地工作方案
【篇一: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
作实施方案】
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
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
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征迁项目位于现红山路公路东侧,共征地约 44 亩,实际需征地
亩。(含已代征道路。)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海
石湾镇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千里 镇党委副书记
郎世进 镇政府副镇长
包海涛 镇政府副镇长
王 彬 镇武装部部长
李 龙 镇纪委书记
张文英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倪艳丽 镇财务所所长
李剑锋 镇民政办主任
周 顺 镇土地城市管理所所长
马 越 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晓军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马 军 上海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德明 上海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周顺同
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越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征地拆迁安
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落实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具体工作实施由六个工作组组成,分别为政策宣传组、信访接待及
矛盾纠纷调处组、土地丈量组、拆迁安置组、社会保障组、纪检监
察组,各小组具体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政策宣传组:由马千里、郎世进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征地拆迁工
作中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组长王彬,承办部门为镇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群众上访及矛盾纠
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土地丈量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
理所,主要工作职责是会同区国土局、海石村委会完成拆迁户摸底
调查、土地丈量、房屋作价等工作。
拆迁安置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成员倪艳丽、马越、苏玉
栋、祁万臻,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党政办、镇财务室,
主要职责是安置占地农户,补偿款的发放
等工作。
社会保障组:组长张文英,副组长李剑锋,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做
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转非、过渡期城市低保、承包地的变更、
纠纷调处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龙,承办部门为镇纪检办,主要工作职责是对
征地拆迁安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为了加快拆迁安置步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步骤分为四
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2 年 2 月 15 日——2 月 25 日)。调查摸底工作。对
拆迁安置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拆迁区域内常住人口底
数,住房结构和面积,宅基地面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适
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2012 年 2 月 26 日—— 3 月 6 日)。征地拆迁宣传工作。
进村入户,做好村民的宣传、说服和解释工作,将国家征地补偿政
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阶段( 2012 年 3 月 7 日—— 3 月 27 日)。征地补偿实施阶段。
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的土地丈量、房屋评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的清点登记工作。
第四阶段( 2012 年 3 月 28 日—— 4 月 20 日)。征地拆
迁收尾阶段。完成补偿工作,落实补偿款项,督促项目用地内拆迁
工作,交付土地。
四、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为保证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的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本次征地工
作严格按照以下相关政策及规定:
1.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地补偿按照《红古区海石湾城市规划区征
地补偿办法》执行。
:根据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
区住建局<关于执行 2010 年度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执行。具体补偿价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根据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设施等因素综合评定。
: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按照《红古区海石湾镇海石 村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试行)》(海政发〔 2010 〕168 号) 执行。安置点为西口棚户区改造安置楼。住宅安置采用 1+1 安置模
式,临街铺面安置采取 1:1 安置办法。
:被拆迁户限期完成拆迁的,按政策规定享受 万元
的奖励。
神,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凡本人自愿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户,可
以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关于印发兰
州市红古区贯彻实施<甘
活动方案之乡镇征地工作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