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10年12月17日
目录
前言
一、规划的范围与重点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
三、规划的性质
第一章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形势
一、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一五”发展回顾
二、“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发展旅游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三、“十二五”期间中国旅游公共服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
三、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
第三章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二、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三、完善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
四、完善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
五、强化旅游行政服务功能
第四章旅游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一、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示范工程
二、旅游集散中心示范工程
三、旅游观光巴士示范工程
四、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工程
五、“中国旅游卡”工程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财政保障
三、加强制度保障
四、加强人才保障
五、加强区域协调保障
前言
一、规划的范围与重点
本规划所称的旅游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为满足海内外旅游者的公共需求,而提供的基础性、公益性的旅游公共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旅游交通便捷服务、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旅游行政服务等内容。本规划的重点是在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目标,明确旅游公共服务各个子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工作重点,提出旅游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规定的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相关任务,特
编制《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
三、规划的性质
本规划是《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未来五年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安排,目的在于提高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前瞻性,更好更快地促进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
第一章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发展形势
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投入稳步加大,旅游公共服务各项功能日渐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各地旅游资讯网站普遍建立,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逐步开通,旅游咨询热线在主要旅游城市普遍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在优秀旅游城市基本建立。到十一五末期,全国共建成旅游咨询中心及站点1500余个(不含景区内的游客中心),部分城市已形成由主中心、分中心、咨询站点、触摸屏等组成的旅游咨询网络。以游览咨询信息、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境内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旅游服务质量信息等为代表的旅游公共信息内容不断充实,信息发布渠道逐步拓宽。
(二)旅游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形成
各地旅游安全保障法规、标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旅游安全投入逐步加大,旅游安全设施设备逐步完备,旅游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旅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旅游保险功能逐步发挥;旅游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行业有效应对了雨雪冰冻灾害、“3•14”西藏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5•12汶川大地震”、新疆“7•5”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游客滞留泰国事件、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
(三)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旅游公共交通得到长足发展,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不断改善,旅游道路交通引导标识不断完善;华东等地的旅游集散系统初步形成,截止到十一五末期全国共有各类旅游集散中心300余个。
(四)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出旅游公益惠民便民措施,不断提高居民休闲和生活质量。到“十一五”末期共开放各类免费公园、博物馆、科普场所等约4000余个;部分城市发放旅游消费券、推出旅游年票等,推动景区等旅游资源对老年人、学生、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建设公共游憩区、特色街区、游览观光步道等公共景观和游览设施;推动完善方便游客的通信、邮政、金融、医疗、无障碍等设施;推动旅游城市的绿色环保发展。
(五)旅游管理部门的行政服务功能得到加强
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强化旅游投诉处理功能,投诉圆满解决率超过90%;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绿色旅游活动;开通假日旅游服务热线;推动境外旅游目的地的开通;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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