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
丽水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三月
丽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楼阳生
常务副组长:刘希平
副组长:施基城
刘秀兰
成员:王昌荣(市委) 李一深(市政府)
李卫良(市委) 叶丽萍(市政府)
廖思红(市委组织部) 毛子荣(市委宣传部)
占志妙(市计委) 吴善印(市计委)
杨晓宏(市经贸委) 江春松(市教育局)
汤汪洱(市科技局) 何赤峰(市财政局)
叶杰耀(市国土局) 陶国忠(市建设局)
李以勤(市交通局) 徐国强(市农业局)
王瑞亮(市林业局) 周业新(市水利局)
刘世书(市环保局) 楼培忠(市环保局)
陈志雄(市文体广电局) 孟文贤(市卫生局)
董淑萍(市统计局) 陈瑶(市旅游局)
王黎煚(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张晓强(团市委)
蓝资霞(市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刘世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善印、楼培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写工作机构
主持单位:丽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单位: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丽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协作单位:莲都区人民政府
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丽水市法制办
丽水市林业局
丽水市农业局
丽水市水利局
丽水市建设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丽水市气象局
丽水市统计局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科技局
丽水市文体广电局
丽水市交通局
丽水市旅游局
丽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县(市)生态办
《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写组人员
顾问: 刘秀兰(副市长)
组长: 刘世书(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 耿如恒(市环保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赖志民(市生态办副主任,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楼培忠(市生态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
编写人员: 蔡瑢(市环保局,教授级高工)
吕森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
陈灵敏(市环保局,高级农艺师)
谢良域(市环保局,工程师)
邵杭钟(市环境监察支队,高工)
沈树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处长)
张夏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胡土云(市经贸委,处长)
朱军雄(市法制办)
程秋波(市林业局,教授级高工)
潘振刚(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
张映辉(市水利局,处长)
林建伟(市建设局)
马凤钟(市国土局,教授级高工)
蔡振群(市气象局)
张莉玲(市统计局,处长)
黄丽春(市卫生局)
卢利森(市教育局)
潘文飞(市科技局)
贾建良(市文体广电局)
詹百松(市交通局,处长)
赖仙龙(市旅游局)
郑锦康(市计生委)
《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
评审专家名单
刘玉凯(国家环保总局自然保护司,原司长)
沈渭寿(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研究员)
胡绍明(江苏省环保厅生态处,副处长)
省论证会专家组名单
组长:陈英旭(浙江大学环资学院,教授)
专家:黄家矩(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高工)
王东祥(省计委,处长、高级经济师)
尹文耀(浙江大学,研究员)
刘安兴(省林勘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郑萍(省环保局,处长)
石坚荣(省环保局,高工)
俞益武(浙江林学院,副教授)
《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论证会论证意见
《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论证会于2003年12月24日在杭州举行,会议由浙江省生态办主持。参加论证会的有:省人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府政策研究室、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环保局、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丽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要介绍了《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规划编制组汇报了《规划》内容。与会代表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阅、讨论,论证意见如下:
一、《规划》运用生态学原理、系统工程方法和循环经济理论,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特色鲜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生态市建设和浙江省生态办《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建设与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规划》客观地分析了丽水进行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紧扣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的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发挥山区生态资源优势,加快丽水经济建设,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生态功能区划基本合理,建设内容涉及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安全五大领域,系统完整,具有前瞻性。提出的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和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切合丽水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论证。文本经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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