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校内津贴分配意见.doc2006年校内津贴分配意见泰医人字〔2007〕5号2006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优异成绩。根据泰医人字[2005]51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2006年度校内津贴发放总额,进一步强化责任,注重效益,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参照2005年度校内津贴分配意见,现对2006年度校内津贴分配提出如下意见。一、专任教师、教学院部系实验人员、生命科学研究所人员津贴发放办法1、进一步提高专任教师人均课时津贴,教学节课时费在原基础上提高10%。2、各教学院部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校内津贴,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70%、实验人时数、技术难易度30%合并计算,学校根据测算情况将津贴直接拨至教学院部系,由部门根据情况发放。3、研究所专职实验人员津贴参照教学院部系实验人员发放办法进行发放。二、行管人员适当增加责任津贴1、增加的责任津贴系数为:正厅:;副厅:;处长(含副处、组织员主持工作者):;组织员(含所长及相关职务人员):;副处长:;副处级组织员:;科长:;副科长:。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补助,由各院部系从学校核拨的教学总经费中自主发放,指导标准为:在泰医人字[2005]51号文件标准基础上,根据部门经费情况适当提高30%以上。三、特殊津贴1、教师节补贴1000元/人;暑假加班补贴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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