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上册)体系:
刑法论(1-3章)——犯罪论(4-12章)——刑事责任论(14章1、2、3节)——刑罚论(14章4节、15-18章)
所以,刑事责任是刑法的基本范畴。
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452个条文 13条共 21处使用了“刑事责任”。
围绕“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节刑事责任的概念
一、关于刑事责任的各种学说
二、刑事责任概念
确定刑事责任的概念时应考虑的因素:
第一,刑事责任是犯罪引起的必然结果。
第二,刑事责任的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责难。
第三,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法律责任。
因此,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违反刑法的行为后,所应承受的来自国家的责难。
三、刑事责任的特征
。
。“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是现代刑法公认的原则。
。
。
。(强制性)
因此,刑事责任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节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一、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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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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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刑罚的基本问题
一、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制裁方法。——惩罚
(一)刑罚的属性
包括本质属性和附带属性
——惩罚性。
刑罚的适用,既有积极的社会作用,也有消极的社会作用。如德国刑法学者耶林:“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
呈现轻缓化趋势
——改造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刑种都具有改造性。
(二)刑罚的特征
。
遵循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罚的宽和、人道和轻缓化是发展趋势。
。
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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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罚权
(一)刑罚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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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权是国家基于主权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行刑罚制裁的权力。——公权力
(二)刑罚权的内容
。包括刑罚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
第十四章刑事责任与刑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