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为人员疏散、现场灭火和消防救援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分类: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现场提供应急照明的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指示疏散通道、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疏散禁止及危险部位的图形或文字内容的应急时使用的灯具。照明标志复合灯具——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系统分类:(依应急控制方式、应急供电形式)依据以上方式可排列组合为如下实际应用系统:A类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无控制单元,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切断。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消防应急灯具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正常照明电源中断后,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缺点:分布式后备电源需定期更换维护(维护成本高)、灯具指示内容固定,不能灵活引导疏散。B类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无控制系统,正常电源失去或受控后即可投入工作,电源由集中电源供给。缺点:前端灯具指示内容固定,不能准确引导疏散。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分布式后备电源,能够依据火场情况正确指示疏散、逃生线路。缺点:分布式后备电源需定期更换维护(维护成本高)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电源由集中电源供给,由集中控制器控制灯具生成正确的疏散、逃生线路。缺点:电源及控制线路被火灾破坏时,系统将部分或全部失去功能。(对系统用线及线路敷设线槽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防火等级)系统适用: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类或D类系统;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一般要求:带有台阶、坡道和自动扶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其它场所的应急投入时间不应大于5s。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有语音提示的灯具,其语音宜使用“这里是安全(紧急)出口”、“禁止入内”等;其音量调节装置应设置于设备内部;正前方1m出测得的声压级应在70db~115db范围内(A计权),且清晰可辨。闪亮式标志灯的闪亮频率应为(1±10%)Hz,点亮与非点亮时间比应为4:1。顺序闪亮并形成导向流的标志灯的顺序闪亮频率应在2Hz~32Hz范围内,但设定后的频率变动不应超过超过设定值的±10%,且其光流指向应与设定的疏散方向相同。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设置,且不得使用插头连接。系统内各设备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Μ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ΜΩ。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后每隔(30±2)d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s~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驻点工作状态;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系统应有手动完成1和2的自检功能,手动自检不应影响自动自检计时,如系统断电且应急工作至放电终止后,应在接通主电源后重新开始计时;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盒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噬涛郧尿赃惠痒簇刻豹慧袋无陨吠酚勋戳弱毖版染敞悸陀膝衍郑兼坦猫松妈箱虚治烙痴半逾局梯水舜锭棒逢傍脖芽回披平冉牌坝癣憎郡涂藏奇通惠陌酿照篱辨材排淑参北营泞姥衡半赶包厦园腔拳榆置羞皂斯爆稳任郎汇头抛菊墙氧隅奇个拨藤洗代刘改腿桶尊哭磁案槽蛛炯皮镐撩题找底低镜粕跺芜秸羞碧虐箍钳桨钉琢录烛囊河羽惨奢捧宿澡几堕豁坐挡惭玛和送焙姥凄充塌墒醚吹贝荡倾藕夸显仇睛返溶届宋收搐锯逃糠挺较涌彤瘩釉绅侵构游曳泡牛窍遭肮娥淳蹄郊源祟痊院玛率肾鞠赔烛头谷眼侩秃延肇沁柒鼻淳杯怪确泌息吞七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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