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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电讯改制.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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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李鸿章电讯改制-历史论文李鸿章电讯改制 文|雪珥主持电报局工作的盛宣怀相信,这将是一门回报极其丰厚的生意:“中国电线势必先难后获,故必有远识者乐从其事”大清国围绕电报而进行的通讯革命,首先当然是为了军用。不过,在李鸿章看来,它还将彻底提升商业竞争能力。李鸿章将电报看作是与铁路同等重要的富强之道。如果一味地将电报局限在军用,则早已窘迫不堪的国库,将在已经不堪重负的“驿传”系统之外,再承担电报系统的“不堪赔累”。而如能吸引民营资本参与电报建设,则不仅能减少财政负担,更能令商界和民间共享新式通讯,真正发挥“富强之道”的作用。李鸿章的建议,很快被中央采纳。1882年4月,中央批复了李鸿章草拟的《电报局招商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兴造电线固以传递军报为第一要务,而其本则尤在厚利商民力图久计”。为了兼顾军用民用,电报局必须“官督商办”,在保障“商受其利”的同时,确保“官操其权”。在电报局的改制中,中央是真的下了功夫本钱的。津沪电报线的建成,完全依靠国有资金,。改制后,规定改制当年由商股归还财政垫款6万两,再在今后的5年内分期免息归还2万两,政府财政总共收回8万两。,则全部留在公司内,作为官方拍发电报的预支费用。这等于说,改制后的电报局,将从政府这个大主顾手里,提前获得将近10万两的预付款。改制方案是出让50%的股权,筹集10万两的商股。不论公司盈利与否、盈利多少,商股将获得一笔稳定的收入。政府继续持有的一半“官股”,在10年之内不得提取“官利”,10年之后其应得的“官利”及分红,不得套现,必须留在公司内,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再生产。显然,这一方案是完全向商股倾斜的。更为引人心动的,电报这种行业几乎注定是垄断型的。招商伊始,电报局在上海的主管、后来著名的思想家郑观应指出:“中国电报乃独市生意,招股不难”。当然,官方对“独市生意”是不会公开承认的,当老外们质疑中国电报实行“专办”垄断时,大清政府辩解说:“专办云者,谓一人垄断而言”,而“华商无论何人,如经国家批准”,皆可办电线,“仍无垄断之实”。自此至辛亥革命,大清政府只发放过两张电报牌照。除了津沪电报局(中国电报局)之外,另一家是广东的“华合电报公司”。华合电报公司虽然名为商办,其实也是两广总督张树声的改革政绩,只不过政府无力投资,只好在政府的保驾护航下由商人兴办。张树声本人,则又是李鸿章的老下属,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主持电报局工作的盛宣怀相信,这将是一门回报极其丰厚的生意:“中国电线势必先难后获,故必有远识者乐从其事”,“中国人众,自必信多,将来电信四通八达,所取信资,当可日增月盛。”尽管政府推出了“官利”、预付电报费,还承诺承担中国电报局5年的护线任务,并承担电报学堂1年的运转费用,但电报局改制初期的招商并不顺利。于是,电报局的主管人员们,如盛宣怀、郑观应、谢家福、经元善等人,纷纷想法设法筹资购买股份。一则,他们十分清楚这个产业的未来价值;二则,他们必须在无人响应的时候作为表率;三则,作为实际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只有看到他们将个人的资金投入之后,其他股东才敢放心地跟进。这种情况,在大清国的第一轮“改革开放”(即洋务运动)中,十分普遍。盛宣怀、唐廷枢、郑观应、经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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