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管理办法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交流,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职工之家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针对人群:公司全体员工二、地点:生产公寓楼第一、二活动室。三、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3:00晚间17:00-21:00周六、周日晚间17:00-21:00赛事期间另行通知。四、职工之家管理办法:1、活动室管理员职责:按时开放活动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时打算卫生,保持活动室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确保活动室安全。严格管理活动室物品,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照价赔偿。维护活动室秩序。2、活动室使用人员要求:进入活动室必须穿黄色牛筋底运动鞋,在室外所穿牛筋底鞋不能入内,必须进入室内后换鞋才能进行体育活动。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纸屑、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屋内大吵大闹,严禁在室内吸烟。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毒赌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等违法活动。爱护公司财产,不在墙壁、地面、桌案、门窗涂抹乱花。活动室内的电灯、开关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物品设备搬出活动室。在活动室内,严禁私接电源。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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