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合院的特点与文化内涵提起四合院,人们首先想到的还是北京的四合院。北京四合院是老北京的主要建筑形式,始于12世纪,是中国传统居住建筑的典范。所谓四合,“四”指东、西、南、北四面,“合”即四面房屋围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的结构。经过数百年的营建,北京四合院从平面布局到内部结构、细部装修都形成了京师特有的京味风格。北京正规四合院一般以东西方向的胡同而坐北朝南,基本形制是分居四面的北房(正房)、南房(倒座房)和东、西厢房,四周再围以高墙形成四合,开一个门。大门辟于宅院东南角“巽”位。房间总数一般是北房3正2耳5间,东、西房各3间,南屋不算大门4间,连大门洞、垂花门共17间。四合院中间是庭院,院落宽敞,庭院中植树栽花,备缸饲养金鱼,是四合院布局的中心,也是人们穿行、采光、通风、纳凉、休息、家务劳动的场所。四合院是封闭式的住宅,对外只有一个街门,关起门来自成天地,具有很强的私密性,非常适合独家居住。院内,四面房子都向院落方向开门,一家人在里面和和美美,其乐融融。由于院落宽敞,可在院内植树栽花,饲鸟养鱼,叠石造景。居住者不仅享有舒适的住房,还可分享大自然赐予的一片美好天地。四合院是北京人的居所,它既有突出的特点也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家庭的伦理道德和宗法观念在四合院中有充分的体现,早在周代,住宅建筑的功能就与礼制融为一体。北京的四合院,包括较大规模的由多个四合院组套而成的王府,甚至故宫,都是礼制的反映,是礼制最充分的体现。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宗法制度有两大原则:一是嫡长子继承制,即严格区分庶嫡,只有正妻所生长子即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父亲地位的人。二是在宗族内区分大宗和小宗,都以正嫡为宗子,宗子具有特权,宗族成员必须尊奉宗子。同时,大宗对小宗有统辖权。而北京四合院内外宅的划分就将这两大原则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北屋为尊,两厢次之,倒座为宾,杂屋为附”的位置序列安排,完全是父慈子孝、夫唱妇随、长幼有序的宗法伦理观念的现实转化。故宫的朝廷于前,宫寝为后,文左武右的规划布局也正合天地之道,阴阳之理。正院的正房是主人住的,也就是老爷太太住的,后面的后院的一排房子是后照房,后照房是少爷少奶奶住的。东西厢房一般是少爷小姐住的。另外还有外院的倒座房是下人住的。在东南角上一般是厨房,一个四合院一般是住一家人。为了标志不同的辈份,在家政的不同地位,四合院北屋、东屋、西屋尺寸都是不一样的,高度也是不一样的。正房是全院中最高,面积最大的房屋,以基台柱石增加其高度,以使重心突出,主次分明,井然有序,借以体现人伦关系和辈分。从这一点上来说,北京四合院可谓是封建社会的缩影。北京的四合院不仅反映着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也体现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合一”的思想,揭示了人与自然、精神与物质、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思维规律与自然规律的统一性。张载在《正蒙乾称》中说:“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四合院符合自然规律的结构体现了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得天时,有地利,材又美,工又巧,合此四者,才能称为良居,而四合院正是这样的良居。中国人居住的一个空间里边必须包含着一部分没有房子的庭院,这个院子是可以直通宇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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