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联系电话855765298555329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至5:30受理期限资料齐全后,收案2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办理条件在天河区范围内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由建设单位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中介公司代办。一般是业主过去,其他单位协助(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正式投产一个月后办理。办事程序(一)建设单位到环保局一楼办事大厅或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网()申请竣工验收;(二)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三)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监理所天河监理二站进行污染源监测;(四)提交备案资料(详见“所需材料”);(五)资料齐全后,收案2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所需材料(一)申请竣工验收报告(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三)监测报告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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