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方案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柳发〔2006〕10号)和《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扶优扶强工程实施方案》(柳政发〔2004〕66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定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一、支持方向发展资金主要支持促进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的两大类项目:一是提升中小工业企业竞争力类项目;二是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一)提升中小工业企业竞争力类项目 1、中小工业企业装备更新项目(投资额一般在300-1000万元左右)。主要支持: (1)用于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促进产品结构及水平档次的优化升级项目; (2)企业为提升自身装备水平而开展自主研制的装备产品创新项目; (3)品牌企业的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2、中小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项目。重点支持: (1)年工业产值新上亿元台阶且利税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 (2)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增长且年均增长率大于全市平均增长率、利税年均增长超过10%的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 (3)列入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计划的中小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后所需配套流动资金的贷款。 3、培育规模以下工业小企业上规模项目。主要支持规模以下工业小企业或整合工业小企业发展新上规模并列入统计口径的工业小企业或企业集团。 4、资本结构调整项目。重点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同行业或产品类似的企业间进行联合重组,实施企业结构性调整的项目。(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 1、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支持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信用评估、投资融资(不含担保机构)、政策法律等各种综合性或专业化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优先扶持列入柳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开展的各种服务活动项目。 2、培训项目。主要支持列入年度全市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的各类培训活动。 3、信用担保服务补助项目。主要支持列入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面向本市中小工业企业、以较低担保费率开展的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项目。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一)提升中小工业企业竞争力类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 1、对中小工业企业装备更新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该装备更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不超过80万元。 2、对年工业产值新上亿元台阶且利税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和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增长且年均增长率大于全市平均增长率、利税年均增长超过10%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列入柳州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计划且项目已竣工投产中小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银行提供的项目贷款凭证确定的贷款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每个项目的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 3、对推进和整合工业小企业上规模、成效突出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以奖励的方式给予扶持。 4、对中小工业企业组建集团或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重组等资本结构调整项目采取定额无偿资助的方式。(二)改善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原则上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1、对服务机构为中小工业企业开展的非营利性服务项目,根据其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收费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每个服务项目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其中,对提供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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