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文件成经开新科发〔2019〕1号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全力推进“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19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19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领域申报项目符合龙泉驿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汽车、氢能源、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绿色经济、智能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和流量经济等新经济领域;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等民生领域;区域创新体系、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等软科学领域。二、项目类别(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专项、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专项、新经济梯度培育后补助专项;(二)创新主体培育计划: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专项、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专项;(三)创新载体建设计划:孵化器建设专项、孵化器运营专项;(四)创新成果转化计划: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五)现代农业创新计划: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专项;(六)社会民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七)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制造、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新经济及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7。三、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二)项目应符合上述支持领域和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优先支持积极参与火炬调查、高新技术和新经济相关统计工作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具有较强创新实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入区建立研发机构,实施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科研设备、配套资金、管理制度等条件,信用信息良好,无环保、安全等不良记录。(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原则上能年内结题。(五)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六)项目申报单位须签订科技项目承诺书(详见附件8),装订时请将科技项目承诺书装订在申报材料首页。四、申报流程(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5月31日截止。(二)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3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A区23号),联系人:邹泽福,联系电话:88459070(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指南),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专项(一)申报条件对2018年度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二)申报材料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能力提升(后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表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3、高新技术企业批文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原件扫描件发邮箱)、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科技部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及高企发展年报表、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已报送的《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二、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专项(一)申报条件对获得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并于2018年获得四川省、成都市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分别按实际到位经费的5%、2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配套补助,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补助,补助金额就高不就低。(二)申报材料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能力提升(后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表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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